PART 01
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000亩,各类教职工近5000人(含离退休及外聘教师),全日制学生近38000人,各类学生共75000余人(含业余、函授本专科生,全日制本硕博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国际学生)。拥有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05人次,其中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人选31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西八桂学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优秀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等省部级人才174人次。
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7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软件工程、体育学、世界史、物理学、公共管理学、心理学),专业博士点3个(教育、生物与医药、文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软件工程、体育学、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3大门类。在全国学科水平评估中,学科整体实力稳步提升。在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中,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获得广西一流学科A类建设,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获得B类建设。化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国际ESI排名前1%。
PART 02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拥有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3年以上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报名程序
常年招生,报名流程包括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正式入册环节。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办学学院(部)初审通过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复审,复审通过后,学校将通过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供申请人查阅。
报名材料包括: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人所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1份(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三)《广西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
申请人通过学校的审核后,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 https://tdxl.chsi.com.cn )注册,并按学校要求,参加现场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材料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人员。
注:因在“网上报名”阶段上传提交照片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
四、学习年限与学费
(一)培养年限从申请人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考试阶段(基本年限为2年,最长为3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基本年限为1年)。培养流程见附件3。
(三)学费标准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同意备案,具体收费标准请查看附件1。学费分两阶段收取,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考试阶段费用(不含统考报名费、教材费);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费用。学费由学生本人在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上缴纳。
五、课程学习、水平认定及学位申请相关要求
(一)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不脱产,以业余或节假日时间为主,采用线下学习+线上学习与辅导的方式,申请人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水平认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见附件5。
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下载。
(三)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广西师范大学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执行。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直至撤销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并收回已颁发的学位证书。
(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课程学习或终止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或终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人学习期间的教材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参加全国统考报考费,以及参加线下学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申请人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若后续国家有新政策出台,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五)本简章由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二)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
0773-5843224 0773-5830834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PART 03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
PART 04
报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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