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5-10-02
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广西财经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财经类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60年。学校秉承“诚以修身、信以立业”的校训,坚持“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服务宗旨,注重内涵式发展,着力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学校从2012年起培养硕士研究生,通过十余年的努力,研究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应用经济学、区域国别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会计、金融、税务、审计、数字经济、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翻译、保险、公共管理、应用统计、旅游管理、法律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考程序

报名前,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符合各项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的个人主要信息按国家要求必须与入学后的研究生学籍、毕业及学位信息保持一致。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部门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9.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6年3月—4月,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二)复试地点:广西财经学院各招生学院。

(三)分数要求:我校根据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四)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届时详见我校复试通知。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六、调剂

所有考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七、录取

(一)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且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单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制

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3年。

九、学费

学费.png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6年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广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的为准。

十、奖助学金(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学校构建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

十一、其他

(一)我校统一安排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原则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

(二)我校在明秀校区进行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

(三)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将各类招生信息在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

(五)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电话:0771-3821332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号

邮箱:gxcyyjsy@gxufe.edu.cn

网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yjs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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